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日程
1.2018年3月18日下午14:00-16:00在教育研究院文南楼400室进行资格审查。
入围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个人简历(5份);
(7)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个别考生如有困难不能按时报到,请电话告知,我们视情况另作安排,但复试前必须完成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进入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由考生通过网上缴费平台在复试前完成缴费。未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2.2018年3月19日上午08:30-11:30面试。
3.2018年3月19日下午14:00-16:00笔试。
三、实施办法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由面试和笔试组成:
1.面试
面试过程中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面试采取先进行集体讨论,再逐个面试的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平均不少于20分钟。面试时,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按满分400分给出评分。
2.笔试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按满分1000分计: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为4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拟录取办法
按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经教育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018年3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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