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直通

比较教育之欧盟教育政策及发展趋势

2010-04-23    点击:

本周的比较教育课程,钟老师特别邀请到了外交部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参赞马燕生先生为我院师生讲解欧盟教育政策及发展趋势。谦逊的马先生称这不是一次讲座,而是一次和清华学子近距离的面对面的交流,欢迎大家随时提问。

讲座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马先生首先介绍了欧盟的概况。欧盟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包括27个国家,432万平方公里土地,4.9亿人口,总部设在布鲁塞尔。欧盟是世界上综合实力最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经济政治联盟,具有一定的“超国家治理”职能。1975年,我国与欧洲共同体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当时的驻比利时大使同时也是驻欧盟大使;2005年,驻欧盟使团和驻比利时使馆分成两个独立的外交机构。驻欧盟使团大概有100多位工作人员,是副部级外交机构,和驻美国、俄罗斯使馆的级别一样,表现出我国对欧盟的重视程度。

欧盟的主要机构有理事会、委员会和议会,其中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是欧盟最高决策机构,也叫欧盟首脑会议(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主席由成员国推选,相当于“欧盟总统”。而欧盟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则代表成员国政府行使立法权和决策投票权,由主席国负责召集。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是欧盟常设执行机构,职能类似于主权国家的政府欧盟部长理事会,由27个成员国各指派1名代表组成,主席为最高负责人,相当于“欧盟总理”。它的主要职能有立法创意、监督管理、对外关系。欧洲议会共有785席,各国席位数按成员国人口比例分配,议员由成员国直选产生,它是欧盟立法、监督、咨询机构,其地位和作用及参与决策的权力正在逐渐扩大。马先生对理事会、委员会和议会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通俗地说理事会相当于党中央,委员会相当于国务院,议会相当于全国人大。

马先生主要向大家介绍了欧盟教育的法律地位。他说,欧盟教育与培训政策的法律依据是2009年制定的《里斯本条约》,“在充分尊重各成员国对其教学内容和教育体系的组织以及各自文化和语言多样性的同时,通过鼓励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促进高质量教育的发展,必要时候提供支持和帮助”。欧盟教育与培训政策的基本原则是辅助性原则和协调性原则。其中教育政策的目标是通过对学分和文凭的认证,促进师生流动;促进各国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针对各国共同问题开展信息与经验交流;促进远程教育发展。培训政策的目标是通过职业培训与再培训适应产业调整;改革职业教育与培训,适应市场需要;为接受职业培训提供便利,鼓励师生流动;推动教育培训机构与企业合作;针对各国共同问题开展信息与经验交流。

马先生重点讲述了新世纪欧盟教育政策发展趋势。欧盟教育发展主要有以下特征:1教育发展要应对经济全球互和知识经济的挑战;2教育发展要提高欧洲的创新力和竞争力;3教育发展要有助于构建“欧洲纬度”;4教育发展要面向世界:知识要尽快向经济转化,和企业合作。欧盟教育发展的优先领域是:加速建立全民终身学习体系;着力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大力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基础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提高教师素质。马先生还就《欧盟2020战略》与教育的关系做出解释,2020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对智能增长的直接推动作用,旨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创新,构建数字社会;增加人员流动,提供教育对经济增长和就业的贡献率;确保对各级教育和培训的投入。充分发挥教育与培训对包容性增长的重要贡献,培训新技能以增加公民就业和社会适应能力;发挥教育培训在消除贫困和解决社会问题中的作用。

而教育之所以成为新战略核心内容之一,集中体现了欧洲社会对教育的关切,教育发展也是实现欧盟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必然要求,是欧洲摆脱就业危机和技能危机的不二抉择,也是维持欧洲社会模式的内在需要和提升欧洲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手段。

最后,马先生希望学习研究教育的学生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全面深入了解国情,要有国际视野和眼光。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随后马先生还与我院师生进行了进一步的座谈交流。(y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