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12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2012-03-08    点击:

一、3月10日全天考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3月9日、11日校医院体检(详见学校通知)

三、3月23日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综合成绩面试后公布);

四、3月30日——3月31日资格审查(教育研究院文南楼401房间);

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录取;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

书面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推荐信及所需附件;

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若有毕业证);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示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出示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原件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在读硕士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同等学力考生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特别说明:

报考类别中“应届硕士生”仅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完成学业时可以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所谓拿“双证”)且最迟博士生入学前可以硕士毕业的在学硕士生。其他各类非学历教育、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如各类专业学位、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等,答辩通过后只获得学位证(所谓拿“单证”),均不属于“应届硕士毕业生”,按上述同等学力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六、3月30日——4月4日组织综合考试;

七、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教育研究院教务办

电话:010-62792450

地点:清华大学文南楼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