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2年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2012-03-08    点击: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16日-17日进行,请复试名单中的考生(正常上班时间)电话确认本人复试资格,教育研究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2792450,不再发书面通知。考生须通过网上缴费平台(http://yz.tsinghua.edu.cn)缴纳100元复试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月16日上午:考生体检(早上空腹,地点:校医院,详见学校通知)。

3月16日上午:考生当日上午10:00-12:00到教育研究院401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个别同学如有困难不能按时报到,请电话告知,我们视情况另作安排,但复试前必须完成资格审查。

3月16日:14:00-16:00复试笔试科目。 考试地点:文南楼404教室

3月17日:9:00-14:00考生面试。 考试地点:文南楼404教室

3月下旬:教育部公布全国录取分数线后进行调剂、转材料。

复试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以备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备用(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交复印件一份,不收原件。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12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政治、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备注

教育学[040100]

330

50

180

公共管理[120400]

350

50

90

90

附注:

①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总分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20分,单科下降5分。

②西部及东北地区考生(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市、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统考考生)总分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10分,单科下降5分。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考生,总分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10分。考生须提前向报考院系提出申请,复试时须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9日前向报考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

地点:清华大学文南楼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