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清华大学工程教育中心简报(第8期)

2010-03-22    点击: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研究与实施进展(一)

教育部2009 年8 月开始筹备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旨在以此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工程教育改革,使我国从工程教育大国走向工程教育强国,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多种类型优秀工程师,增强我国的核心竞争力。

由清华大学工程教育研究中心承担、林健教授主持负责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论证和研究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在以下二个方面:

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标准体系设计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培养层次分为本科、硕士和博士三个层次。每个层次的培养标准体系由通用标准、行业标准和学校标准构成。

通用标准

行业标准

学校标准

博士层次

硕士层次

本科层次

其中通用标准是国家对各种类型卓越工程师培养提出的宏观要求,是行业制定各个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标准的根据和基础,由工程院与教育部联合制定并发布。行业标准是在通用标准指导下,各行业主体专业领域的卓越工程师培养必须达到的中观要求,由有关行业部门和教育部联合制定并发布。学校标准是各个学校在通用标准的指导下,以行业标准为基础制定的校内各个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具体的、可落实、可评估检查的标准,由学校制定并经专家组审核。

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的研制

通用标准的研制是按照超前性、特色性、层次性、竞争性和衔接性的原则进行。本科层次的通用标准充分考虑与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的衔接,共11 条,采取“3+1”的培养模式;硕士层次通用标准共13 条,采取4 年本科+2 年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培养模式;博士层次的通用标准共13 条,采取“4+2+n(3-5)”的培养模式。

以上内容的研究需要得到各类工科院校、行业(企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并形成共识。为此,林健教授先后在校内专家、行业协会、教育部各司局、国务院有关部委、部分高等院校、工程硕士教指委等8 次会议上详细介绍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背景、项目研究的指导思想、标准体系设计思路、以及通用标准的具体内涵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认真听取各种建议,从而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了研究成果,并积极地推进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启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