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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院召开研究生导师指导经验交流会

2021-03-20    点击:

3月18日,秉承“传帮带”优良传统,教研院教学办与分工会联合组织召开研究生导师指导经验交流会。清华大学第12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教育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史静寰教授应邀与教研院青年教师一同分享、探讨导师指导经验。交流会由张羽老师主持,我院青年教师参会。

史静寰教授从“导师之责”、“导师之爱”、“导师之选”、“导师之专”、“导师之戒”、“导师之悟”等方面系统阐述她的研究生指导理念。

史静寰教授做分享

导师之责”是导师基本职业态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人尊师贵道。导师对自身职业内涵要有准确的认识和把握,对工作充满理想,保持热情的态度,不断激发学生潜在能力。始终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导师要对教学工作负责,要对学生负责,尤其在学生成长的关键时刻,要尽量指导和帮助学生,帮助学生树立学业自信。

导师之爱”有两层含义。一方面,人与人的交流不可能只有知识和能力等方面的交流,而是充满感情的交流。导师应该将爱护学生、关爱学生的观念和意识贯穿整个教学过程中,在潜移默化中塑造良好的师生关系。但另一方面,“导师之爱”不同于基于血缘的“父母之爱”,是超越了自然感情的博爱,导师不能以个人喜好而应一视同仁的对待学生,从而体现出教师在教育方面的专业性。

导师之选”指在招生工作中如何选择学生。一般来讲导师会选择研究方向与自己研究领域一致、各方面契合度高的学生,师生契合确实能够最大程度上发展学生自身专长,提高学生求学过程中的获得感。但史老师在招生过程中也经常考虑自己代表学校行使招生的权力,除了专业判断,还应该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发挥教育对所选学生的提升作用。史老师表示在选择学生的过程中更加看重教育给人带来的绝无仅有的改变人生的机会。

而在培养环节,导师指导研究生选题则需要突破“导师之专”,正视、包容学生选择与导师不同的研究方向。当面对研究能力高、勇于挑战自己的学生,导师可以信任学生独立学习和研究能力,不要限制学生选题,不要担心自己指导不了,整个清华乃至更广泛的学术共同体都可以支持学生的研究,支持学生更加广泛的发展。导师要从学生的长远人生发展为出发点,帮助学生形成独立探索意识,开拓学生的研究视野和研究方法,培养学生成为可用之才、挖掘学生无限潜力,将学生培养成为青年学者。而对于更喜欢依赖导师指导的学生,则要给他充分的指导和支持。

导师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应谨记“导师之戒”。一戒导师不能单纯的以自己之需、自己所处的位置来评判和要求学生,不能让学生承担老师应承担的责任和压力。导师也不要过深的介入学生的私领域。二戒导师把学生当成垃圾桶。导师不能把个人的不良情绪对学生发泄,自己状态不好的时候不要约学生。导师对学生的批评和引导应超越个人感情。导师不要在学生面前说其他老师的不是,不要阻碍学生参加其他老师组织的必要的学术活动,要培养并相信学生有独立的判断力。

“君子之交淡如水“体现了“导师之悟”。一方面,导师要把学生当做有判断力、有尊严的人来平等对待;另一方面,导师应以同理之心,换位思考的理念与学生沟通、相处,设身处地事事为学生着想。导师引导学生做好学业与事业发展的平衡。从新生代学生的特点出发,构建新时代师生关系,指导学生建立良好的为人处世观。

总之,导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应以学生为本,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引导、教育学生成为怎样的人、做怎样的学问。

交流会现场

会上,史静寰教授还分享了自身求学过程,与导师的师生关系和作为导师的发展历程。与会青年教师纷纷提出自己在指导学生中产生的困惑和问题,与史静寰教授一同探讨,受益良多。教研院分工会和教学办将继续组织“导师工作坊“系列活动,共同探讨和提升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