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17年学习科学与技术辅修专业招生实施方案

2017-04-14    点击:

一、项目介绍

本辅修项目依托教育研究院、心理系、计算机系、美院等院系的专业师资队伍、基本的专业教学设备、良好的研究平台,开设 “学习科学与技术”本科辅修专业。本项目的设立,希望通过教育学、认知科学以及信息科学与技术等跨学科的综合优势,为培养具备人文精神、具有国际视野、拥有创新意识的教育领域引领性人才奠定基础,为我国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积蓄一定的后备力量。

本辅修项目由教育研究院主办,教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由教育研究院教学办负责,学生按照《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17级学习科学与技术辅修专业招生实施方案》进行培养。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招生对象

具有清华大学学籍、完成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规定学分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招生条件

1.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

2.没有选修其他辅修或第二学位;

3.对教育学、认知科学、信息科学与技术等领域有浓厚的兴趣,热爱教育事业。

2017年计划招生人数25人。学生报名后,我院将在学校规定的时间组织考核,择优录取。

三、报名安排

4月14日—4月24日

学生登陆信息门户info网上填写辅修专业申请并上传个人自述

4月25日-4月26日

评审及面试考核(请留意email通知)

四、 课程认定与选课

课程认定与选课要求按照清华大学辅修学位管理办法统一执行。具体可联系教育研究院教学办咨询。咨询电话:62792450

教育研究院

2017年4月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

2017年学习科学与技术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将致力于为新技术背景下的我国各级学校输送高质量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并为现代教育创新企业培养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管理人才奠定一定的基础。结合主修专业的学习,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较高的教育实践能力和突出的教学创新能力。

在具体的课程内容上,着重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教育学和心理学、学习科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认识教育与学习规律,形成教育教学技能;帮助学生优化主修专业学习过程中的思维过程和思维品质,发展多维智力、研究意识和探究能力等;在多元、科学的教学方法中,令学生掌握新技术背景下学习科学的基本原理,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培养对教育事业的热忱与情怀。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招生对象

具有清华大学学籍、完成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规定学分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招生条件

1.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

2.没有选修其他辅修或第二学位;

3.对教育学、认知科学、信息科学与技术等领域有浓厚的兴趣,热爱教育事业。

2017年计划招生人数25人。学生报名后,我院将在学校规定的时间组织考核,择优录取。

三、学习时间及证书

学习时间为2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修满24个学分,成绩合格并获得第一学位者,可获得清华大学学习科学与技术辅修专业证书。

四、学分要求及课程设置

学习科学与技术辅修专业总学分24学分,课程设置由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组成。

1.课程设置

必修课(共12学分)包括:

序号

课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期

1

新开课

教育学原理

3

第3学期

2

新开课

教育社会学导论

3

第3学期

3

新开课

教育心理学入门

3

第4学期

4

新开课

课程与教学:原理及应用

3

第5学期

选修课组(该课组学分需大于或等于12学分),课程如下(经书面申请并经院系教学委员会同意,也可选择其它替代课程):

序号

课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期

1

新开课

信息技术与学习环境

3

3

2

新开课

混合学习设计与应用

3

4

3

新开课

新技术与学校教育评估

3

5

4

新开课

数字时代教学创新项目

3

5

5

新开课

新技术与教育企业创新

3

6

6

新开课

教育大数据与学习行为分析

3

6

2.课程免修

如果辅修课程与主修课程相同,学生可以申请免修相应课程,但需要增加专业选修课补齐学分。

五、证书获得与学籍管理

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方能申请进行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查,否则不能取得辅修专业证书。

辅修专业课程应在主修期间完成。主修专业已达到毕业要求而未完成辅修课程的同学,不允许延长学习年限,但可申请毕业离校后继续修读剩余课程,在主修专业学制+2年内完成,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否则已修辅修课程按任选课记入成绩单。

其它学籍及相关管理规定,依照《清华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籍管理细则》执行。

本方案由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负责解释说明。